一、“申报项目”栏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下称“指南”)中规定的资助范围如图1所示,在填写“艺术门类”时,可以在资助范围内选择其中一项,请注意,“艺术门类”选择后不可更改,如填写有误,需重新进行项目申报,如图2所示。
图1
图2
根据指南要求,申报主体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的推荐意见,需在“推荐情况”处填写。请注意,受聘、就读于大陆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的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应由其受聘、就读的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出具推荐意见,因此,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推荐情况”仅可选择“单位推荐”,如图3所示。待“附件上传”之前所有申报流程都填报完毕,导出申报书打印,在“推荐情况”处加盖公章或由专家签字,扫描或拍照后在“附件”-“专家/单位推荐意见签字/盖章”文件夹进行上传。
图3
二、如何填写实施计划?
指南规定,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因此,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实施计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创作生产”“结项验收”,均应在项目实施周期内。
三、如何填写经费预算?
填写经费预算,首先需填写申报主体的收款信息,包括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和开户银行行号。需要注意的是,收款人名称应与项目主体名称保持一致,不能填写他人或所在单位的银行信息,且收款账户应为一类银行卡,请注意,“经费预算”一栏,所有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四、上传附件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附件材料包括3类,灰色文件夹为项目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在“我的信息-基本信息-附件情况”中上传或修改,如图4所示;蓝色角标文件夹为必交材料,根据所填写项目信息,自动生成对应材料列表;紫色角标文件夹为选交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图4
根据指南要求,申报主体需提交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内容及音视频材料,视频材料仅支持上传mp4格式,音频材料仅支持上传mp3格式,其他材料仅支持上传“pdf,gif,jpg,png”格式的文件,支持上传多个文件,如单个文件较大,也可分割为多个文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