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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有哪些注意事项?
时间:2024.05.24 编辑:国家艺术基金

一、“申报项目”栏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该项目资助优秀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等在国内外的演出、展览,在申报项目时,项目类型可选择“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美术作品展览”“书法作品展览”“摄影作品展览”“工艺美术作品展览”中的一类,请注意,“项目类型”选择后不可更改,如填写有误,需重新进行项目申报,如图1所示。

图1

当“项目类型”选择“舞台艺术作品演出”时,项目主体还需填写“演出/展览场次(不含网络演出/展览场次)”“演职人员数”“申报项目是否曾获得国家艺术基金支持”等信息,如图2所示。

图2

当项目类型选择“展览”中的任一类时,项目主体还需填写“策展人姓名”“策展人单位及职务”“演出/展览场次(不含网络演出/展览场次)”“展品数量”“展期(总天数)”等信息,如图3所示。

图3

由于匹配资助比例有所不同,申报传播交流推广项目时,不能同时在国内、国外实施,因此填写“活动范围”时仅可选择“国内(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外”中的一项。请注意,“活动范围”选择后不可更改,如填写有误,需重新进行项目申报,如图4所示。

图4

二、如何填写实施计划?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规定,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实施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即项目主体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因此在系统中填写实施计划时,演出/展览的时间均应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如图5所示。

图5

在填写“演出/展览城市”时,应与“申报项目”栏填写的“活动范围”保持一致,如图6所示。

图6

填写“演出展览场次”时,应与“申报项目”栏“演出/展览场次”保持一致。资助项目可安排不超过演出、展览总场次20%的网络展播场次,可填写在“网络演播/展览计划”一栏,但网络展播场次不包含在“演出/展览场次”中。

申报“美术作品展览”“书法作品展览”“摄影作品展览”“工艺美术作品展览”中任一项目类型的,“演出/展览开始时间”和“演出/展览结束时间”应与“申报项目”栏“展期(总天数)”保持一致,如图7所示。

图7

三、如何填写经费预算?

填写经费预算,首先需填写项目单位的收款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和开户银行行号。需要注意的是,收款单位名称应与项目主体名称保持一致,不能填写项目合作方或其他单位、机构的银行信息。如项目主体无自有独立账户,由本级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应填写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信息。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总经费包含“基金资助资金支出”和“自筹资金支出”两部分。在国内实施的项目,项目主体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50%的匹配资助,因此在填写经费预算时,应注意“自筹资金支出”应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50%,如图8所示。在国外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30%的匹配资助,此时,“自筹资金支出”应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70%,如图9所示。

图8(图示为国内实施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类项目预算表)


图9(图示为国外实施展览类项目预算表)

为规范和加强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理中心研究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详见https://www.cnaf.cn/policy_detail/2802.html),对经费开支范围和额度做出规定,并在资助项目管理系统中作了限定设置。在申报项目时,项目主体应遵循经费管理办法,不在开支范围或超出额度的预算,无法填进申报表,如图10所示。

图10

四、上传附件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附件材料包括3类,灰色文件夹为项目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在“我的信息-基本信息-附件情况”中上传或修改,如图11所示;蓝色角标文件夹为必交材料,根据所填写项目信息,自动生成对应材料列表;紫色角标文件夹为选交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图11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采取的资助方式为匹配资助,项目主体在申请项目时需在“附件信息”处上传“已落实资金证明”,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模板,如图12所示。请注意,在国内实施的项目,已落实资金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50%;在国外实施的项目,已落实资金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70%。

图12

申报类型为“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的项目,申报主体需提交完整的参演作品视频,该项材料仅支持上传mp4格式文件,且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M(2G)。如文件较大,可分割为多个文件上传。上传完成后,请在操作栏点击“查看”,确认视频可以在线完整流畅播放后再点击右下角“提交申请”,如图13所示。

图13

申报“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类项目,需提交“项目主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与承接展演的剧场签署的协议”;申报展览类项目,需提交“全部参展作品照片”及“与承接展览的展馆签署的协议”。以上材料与其他附件文件夹,仅支持上传“pdf,gif,jpg,png”格式的文件,且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如文件较大,可分割为多个文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