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附件材料包括3类,灰色文件夹为项目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在“我的信息-基本信息-附件情况”中填报或修改,如图1所示;蓝色角标文件夹为必交材料,根据所填写项目信息,自动生成对应材料列表;紫色角标文件夹为选交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图1
在“申报项目”页面,若题材一项选择“重大历史”或“重大革命”或“重大现实”或“民族宗教”时,项目主体须提交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附件材料中相应文件夹显示“必交”,如图2所示;选择其他内容,则该文件夹显示“选交”。
同理,“是否为改编作品”选择“是”时,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授权协议书等相关授权文件,附件材料中该文件夹显示“必交”,如图2所示;选择“否”则显示“选交”。
图2
提交“配有字幕的完整作品演出音视频”时,该附件文件夹仅支持上传mp4格式文件,且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M(2G)。如文件较大,可分割为多个文件上传,如图3所示。上传完成后,请在操作栏点击“查看”,确认视频可以在线完整流畅播放后再点击右下角“提交申请”,如图4所示。
图3

图4
此外,“演出计划”“作品完整乐谱”“作品歌词”“作品剧本”等附件文件夹,仅支持上传“pdf,gif,jpg,png”格式的文件,且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如文件较大,可分割为多个文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