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项目主体分为两类,艺术机构、单位和文艺工作者个人。艺术机构、单位可以申报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美术创作项目中的组织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文艺工作者个人可以申报美术创作项目中的个人创作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首次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请点击“申报主体注册”(图1),艺术机构、单位选择“单位用户注册”(图2),注册时指定一位账号管理员作为注册人,并提供单位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区和注册人手机号等。每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能注册一次,每个艺术机构、单位有且只有唯一账号。每个手机号只能绑定唯一账号,如果一个人既有个人账号,又是单位账号的管理员,需要绑定2个不同的手机号。
如果曾经注册过但忘记了账号名称或登录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图1),通过注册手机号找回账号信息。
(图1)

(图2)
请按照实际情况仔细填写注册信息,提交后无法自行修改。“注册人姓名”应填写账号管理员姓名,“账户名”建议填写本单位名称(图3)。
(图3)
注册成功后,艺术机构、单位应填报管理员信息和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图4、5),提交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
(图4)
(图5)
经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艺术机构、单位账号显示图6,可填报申报项目。
(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