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已经向社会公示,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单位也陆续接到了按照艺术基金核定的资助额度重新填报经费预算表的通知。相信有不少人想知道,艺术基金的资助资金是怎么核定的?今天,小编就以2017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为例,和大家聊一聊资助资金核定的那些事。
艺术基金核定资助资金遵循的是“目标-效果”原则,也就是既要保证资助项目能够高水平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又要保证能够合规合理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做到“财尽其用”。具体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核定原则
核定工作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拟立项资助项目的资助金额不得超过申报指南规定的资助金额。
(二)对于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管理中心财务部、评审部和监督部根据公式计算的拟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申报主体申请的资助金额。
(三)艺术基金财务和项目专家复核时提出的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主体申请的资助金额。
二、核定标准
(一)对于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申报指南里按照艺术门类的不同,规定了每个艺术门类的项目资助上限,艺术基金复评专家根据上限和实际答辩情况,考虑不同地域、机构、主题和题材、资源条件等因素,就资助额度上限按照100%、85%和70%提出书面意见,管理中心对结果进行统计,采纳多数专家的意见。
(二)对于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以及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根据申报指南规定,采取定额资助,无需再次核定。
(三)对于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根据申报指南规定的资助上限,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政府相关规定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四)对于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根据申报指南的规定,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资源条件、政府相关规定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三、谁来核定资金?
(一)依靠公式和软件进行测算
2015年,管理中心组织艺术基金专家经过深入论证、反复测算和验证,形成了《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资助额度核定方案》,并正式报请文化部、财政部和艺术基金理事会审定。这个方案中的计算公式充分考虑了不同艺术类型的项目的成本差别和在实施中可能产生费用的因素,形成了公式化的测算方式,并将公式开发成软件,通过采集关键数据信息自动计算项目资助资金,保证基金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
(二)依靠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复核
具有丰富经验、在各自领域一线工作的艺术基金专家在复核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艺术基金的项目管理专家、财务专家、艺术专家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根据各项目单位申报的实施方案,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资金进行了逐一核定。专家组进行充分论证,针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测算了每个项目资助额度的档位,专家在复核过程中根据项目具体的展(演)地点、方式、规模、相关规定等因素,并结合首期测算金额出具最终核定金额。针对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测算了每个项目人均资助金额,然后对其中的一部分项目又根据其教师人数、学员人数、培训规模、培训方式等因素,并结合首期测算金额给出最终核定金额。
管理中心将专家提出的建议资助资金上报理事会审定,并经文化部、财政部批准,最终确定项目资助资金。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在公示之后和签约立项之前,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单位要按照艺术基金评审专家核定的资金在不缩减实施方案的前提下,重新编制更为准确、客观的项目预算。
关于资助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请参阅http://www.cnaf.cn/gjysjjw/xbgsn/201607/0f728730fd38411ab4c037b101985cb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