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目前已进入了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及成果运用三轨并行的阶段。项目实施能否按期完成,结项验收是否顺利通过,就成了能否继续参加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评审、成果运用的关键因素。
一、国家艺术基金对资助项目实施期限有明确要求
项目主体应该按照每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合理把握项目实施进度,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按时参加管理中心组织的结项验收。以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为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应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应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
二、国家艺术基金对资助项目采取“完成一批、成熟一批、结项一批”的工作方法
管理中心今年对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结项验收时间做了调整,项目主体可在完成申报指南规定的演出场次、核定的传播交流推广计划以及艺术人才培养任务后,随时准备结项材料,申请结项验收。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按照管理中心的通知,统一提交结项材料和作品原件。
三、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应至少提前2个月向管理中心提交延期申请
申报指南规定,资助项目如确需延期完成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以2016年度资助项目为例,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最少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延期申请,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最少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延期申请。获得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延期。
项目主体提交的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管理中心不予批准。项目主体未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又拒不参加管理中心组织的结项验收的,将作撤项处理。
四、项目延期将对项目主体参加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评审、成果运用造成影响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申请延期的,不能参加当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滚动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请延期的,不能参加当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成果管理运用的评审。
(三)项目申请延期,未完成结项验收前,管理中心将根据项目类型、艺术形式、主体性质等的不同,对具体承担项目的机构或部门,限制其申报新项目。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项目主体要严把项目质量,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处理好进度与质量之间的关系。承担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全面掌握资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抓紧项目实施工作,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进度,确保项目能够高质量的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