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和新修订的《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工作制度》。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引领作用,着力提升项目资助质量,扎实做好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不断加强国家艺术基金人才队伍和组织机构建设,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做好今年和“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推出更多优秀作品、培养更多艺术人才,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管理中心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